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0年8月13日至11月16日,对牟定县森林公安局三峰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森林公安局三峰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整体于2018年6月15日开工,2019年11月26日竣工,并组织了验收,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该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268.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73.04万元,待摊投资79.58万元,其他投资16.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森林公安局三峰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工程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6.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结算工程价款6.84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牟定县森林公安局)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牟定县森林公安局)积极争取资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及时结清应付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牟定县森林公安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按照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价款及会计账目,并于2020年12月29日支付了应付工程款39.04万元。
牟定县审计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