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安乐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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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牟定安乐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医保处罚〔2024〕004号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12日,县医保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移交我局,经我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牟定县安乐中心卫生院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无指征检查化验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35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363.9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违反诊疗规范过渡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品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第(三)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七)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安乐中心卫生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35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4363.95元。 |
罚款金额(元) |
4363.9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0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13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3/25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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