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乡居民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原则,省内异地住院费用不需要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备案手续,也可拨打参保地备案电话开通异地结算系统,在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己承担的费用。
上一条:【云•医保问答】第62问:参保人员先就医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否会影响报销? 下一条:【云•医保问答】第60问:异地就医票据遗失是否可以报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