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规定,脱贫县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要求,牟定县2023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现将《牟定县2023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附件:
1.牟定县2023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2.牟定县2023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实施方案项目表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