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鸿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申请收悉,我局按照交通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2024年5月29日党组会讨论同意,并上报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讨论同意。决定将县城规划区内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授权你公司,授权事项如下:
一、县城规划区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权期限4年,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二、许可巡游出租车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运营,运力规模控制在78辆,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因巡游出租汽车出现安全或质量问题不能营运的,一律作报废处理,经营权期限内运力指标不再更新。
三、本次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权期限及运力指标,以行政许可方式配置给你公司。你公司必须按照企业管理相关要求,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安装计价器和GPS卫星定位接收仪,实行公司化营运,不得将该项经营权及运力指标再次转让或出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四、你公司接到授权后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管理,强化责任、文明经营,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出行服务,同时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有效运营,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局将立即收回你公司县城规划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六、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递交守法经营保证书。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