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79号),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99万元,其中: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及县级统筹资金50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42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1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80万元。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定,以《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牟农请〔2025〕1号)报县人民政府,《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政复〔2025〕8号)。现将《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25〕5号)和《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25〕7号)进行公示。
附件:1.《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25〕5号)
2.《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25〕7号)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月4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78-601528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