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余丁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县余丁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延续取水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县余丁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共和镇余丁村委会望高山005乡道,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5年7月23日至2030年7月22日),年取水量1.5万m3,取水用途:工业用水(空心砖生产),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22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