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振源石化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振源石化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振源石化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戌街乡碗厂村委会竹园工业园区,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4年11月21日至2029年11月20日),年取水量0.30万m3,取水用途:消防用水和洗车用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19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