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福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向本机关提交的《云南三福食品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了关于准予云南三福食品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松菜地,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4年11月11日至2029年11月10日),年取水量0.50万m3,取水用途: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11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