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云池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云池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道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6月17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云池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道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河右岸大河山段方屯村,水源类型:地表水,许可期限五年(2024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年取水量3.73万m3,取水用途: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灌溉用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18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