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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取水(滇牟)字〔2022〕9号》

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政务服务局    点击:[]

牟定县猴子山养殖场于2022年11月2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审批,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2年11月2日作出了准予取水许可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新桥镇有家村委会有家村猴子山,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2年11月2日至2027年11月1日),年取水量1.8151万m3,取水用途:生猪养殖和管理人员生活用水。相关文书编号:取水(滇牟)字〔2022〕9号(取水许可证编号:NO.201500031607),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4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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