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7乡(镇)及相关单位开展了牟定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项目材料和推荐申报传承人现场进行了逐一评审,拟推荐县级非遗项目20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62名。现将拟推荐项目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举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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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