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山区河道安全度汛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 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牟定县山区河道名录,明确“四个责任人”名单,现将我县紫甸河等11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牟定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牟定县水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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