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牟办字〔2025〕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反馈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该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督察报告指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
(二)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督察报告指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督察还发现,楚雄州金进商务公司姚兴村砂场等3家砂石场违法占用林地共117.8亩。
二、整改措施
(一)“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措施:1.全面落实禁伐制度,明确天然林保护管理责任,强化采伐审批及作业监管,严禁各类违法采伐行为;2.2025年8月底前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3.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天然林资源安全。
(二)“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整改措施:1.按照州级统一部署,2025年1月底前完成全县公益林调整清理复核,3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日常严格依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开展动态管理,优化公益林布局与规模;2.依法依规对云南金进商务有限公司姚兴村砂场违法使用林地面积50.932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恢复植被,做好后续管护;3.对云南金进商务有限公司姚兴村砂场违法使用林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符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问题,我局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关于转发〈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的通知》《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及管护人员经费的通知》《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经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乡镇管理责任,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加强天然林管理;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开展牟定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目前成果数据已提交省级审核;同时结合森林督查、林草综合执法,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用草整治工作,加强森林资源日常监管。
2.“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问题,已完成全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校核及汇总,目前已将成果数据提交州级审核。涉及的云南金进商务有限公司姚兴村砂场违法使用林地违法行为已查处完毕,涉刑案件于2025年7月10日经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做出了判决,违法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已完成并通过州林草局验收。已对云南金进商务有限公司姚兴村砂场违法使用林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州林草局已同意不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