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需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箱变、塔基、检修道路、风机基础、施工平台、施工便道、弃土场、地埋电缆槽。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凤屯镇飒马场村民委员会飒马场组、松厂组、张家组,田丰村民委员会伍庄村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范围以《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使用牟定县凤屯镇集体林地4.7424公顷,其中:飒马场村委会飒马场村民小组0.322公顷、松厂村民小组0.0889公顷、张家村民小组3.1829公顷,田丰村民委员会伍桩村民小组0.337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不涉及采伐活立木。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权属于牟定县凤屯镇飒马场村委会飒马场村民小组、松厂村民小组、张家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伍桩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凤屯镇飒马场村委会飒马场村民小组、松厂村民小组、张家村民小组,田丰村民委员会伍桩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