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共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需临时使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牟定县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分水阀井、施工便道、支管、主管。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牌坊村委会,共和镇何梁村委会、军屯村委会、庆丰村委会、天山村委会、天台村委会、余丁村委会、余新村委会,新桥镇官河村委会、马厂村委会、有家村委会、长冲村委会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占用林地的范围以《牟定县共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临时使用我县境内集体林地面积5.3783公顷,其中:凤屯镇境内集体林地面积1.4502公顷(河节冲村委会0.0786公顷,牌坊村委会1.3716公顷),共和镇境内集体林地面积1.8921公顷(何梁村委会0.0121公顷,军屯村委会0.224公顷,庆丰村委会0.9176公顷,天山村委会0.1676公顷,天台村委会0.0325公顷,余丁村委会0.0765公顷,余新村委会0.4618公顷),新桥镇境内集体林地面积2.036公顷(官河村委会0.2838公顷,马厂村委会1.2373公顷,有家村委会0.3789公顷,长冲村委会0.13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涉及采伐活立木蓄积142.5m3,采伐树种为桉树、黑荆树、栎类、柳树、桤木、云南松。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牟定县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牌坊村委会,共和镇何梁村委会、军屯村委会、庆丰村委会、天山村委会、天台村委会、余丁村委会、余新村委会,新桥镇官河村委会、马厂村委会、有家村委会、长冲村委会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牟定县水务局与所涉及的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