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其他信息 >> 正文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作者:牟定县林草局   来源:牟定县林草局    点击:[]

行政相对人

云南秀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牟林许准〔2024〕35号

许可证书名称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牟定县凤屯、白沙河光伏发电项目七片区施工便道、弃土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

许可类别

临时使用林地

许可内容

牟定县凤屯、白沙河光伏发电项目七片区施工便道、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我县戌街乡境内集体林地面积2.5097公顷。临时使用林地的用途为附属设施,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即2024年9月12日—2026年9月11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9月12日

许可截止日期

2026年9月11日

许可机关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上一条: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下一条:林木采伐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