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第9号
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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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杨志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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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林草罚决字(2023)第9号 |
违法事实 |
滥伐林木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处罚内容 |
1.责令2023年12月31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即26株X3倍= 78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即178元X3倍=534元(大写:伍佰叁拾肆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3月27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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