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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认真推动自然保护地改革向纵深发展

日期:2021年09月24日   作者:   来源:县林草局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自然保护地改革向纵深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要求,牟定县严格按照该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有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分别是牟定县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700公顷;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5857公顷;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面积12969.6公顷;牟定县化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3000公顷。全县国土总面积145201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32526.60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29526.60公顷,风景名胜区面积3000公顷,全部为非重点保护功能区。牟定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2.40%,已经超过全省规划到2030年达到18%以上目标。

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牟定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领导小组,于2020年4月10日开始启动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此次整合优化的预案显示,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范围维持现状不变,拟定为楚雄三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牟定县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维持现状不变,拟定为牟定县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牟定县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撤销,并入牟定县化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拟将其定位为牟定县化佛山省级风景自然公园。该预案在5月21日通过州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8月14日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家林草局做最终的评审和批复。2020年11月,已开始勘界立标工作,2021年5月13日,《牟定县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顺利通过州级的评审,现已按相关要求,把修改后的《牟定县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上报省林草局进行省级评审。

为了长期坚持做好《云南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牟定县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把自然保护地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二是规范机构管理建设。对新设立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设置,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享受属地工资福利待遇。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工作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大力推进继续教育。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护局专业技术人员政策福利,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政策享受属地工资福利待遇,适当放宽自然保护地管护局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实施科学志愿者、研修生项目,建立自然保护地人才库,提高自然保护地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四是加大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各级财政投入,用于未来对牟定县各自然保护地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评估和监督。(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侯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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