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牟定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牟定县政府办信息股联系(电话:0878-5211081,传真:0878-5220001)。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府办主任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抓落实,并由县政府办信息股股长具体抓业务工作,配有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全县各部门、乡镇明确相关的分管领导43人和专(兼)职公开人员43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工作的落实。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重点加强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乡村振兴、实施“1133”发展战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截至12月底,公开发布政府文件40个,政策解读11个。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为重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5条,其中:规划信息2条、统计信息22条、应急管理信息4条、工程息3条、财政信息241条、住房保障信息6条、工商登记信息15条、食品药品安全49条、公共资源交易36条、安全生产15条、环境保护36条、减税降费11条、重大项目26条、医疗卫生10条、民政信息9条、扶贫信息24条、就业信息19条、人大建议21条、政协提案23条、行政处罚信息66条、审计信息20条、新闻动态信息450条、通知公告490条。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牟定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具体任务、责任单位,8月27日召开牟定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同时,为顺利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发挥引领示范的作用,确定了县政务服务局作为县级政务公开示范部门、共和镇作为政务公开示范乡镇。全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协调,于9月全部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于10月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集中展示。制定信息管理、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公开属性、保密审查、公众参与、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全县各级部门、乡镇共制定各项信息公开制度60余条。
(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领导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上意见征集、网民留言等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咨询服务规范,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12345”政府热线360件,受理门户网站网民及信访件留言80件、网上意见征集6件。2020年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通过线上渠道(政府门户网站、邮箱)和线下渠道(当面、邮寄、传真)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查(补正)、办理、征求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内部流程办理。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全年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情况。
(七)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优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牟定匠人”“牟定交警”“牟定警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巡查管理,督促注销运行达不到运行规定的“牟定产业扶贫工作信息平台”“牟定森警”“牟定县教育局”“牟定城管”“牟定退役军人事务局”“牟定地名”“牟定信访”“这里是蟠猫”“牟定县疾控中心”“牟定法治在线”等政务新媒体,开通牟定县政务微博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22 |
减74 |
60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5 |
增122 |
8294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090 |
0 |
2588 |
行政强制 |
263 |
0 |
2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45 |
16115.8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工作考核情况。制定《牟定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季度考评方案》,每季度进行考评,考核得分平均值按照30%比例折算计入年终政务公开考核。年终考核通过采取查阅政府网站公开情况、12345办理情况、日常报送材料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最终考核结果报县大比拼办。年终考核得分与绩效挂钩,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占比达4%。
(二)社会评议情况。按照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工作安排,牟定县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开展了“牟定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调查结果随调查活动一并公开。
(三)责任追究情况。全年,牟定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工作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政策文件起草公开属性标识不清,以县政府、政府办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民生的重要方案,未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到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部门对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发布的材料时常出现表述错误、错字、漏字、多字等情况。
3.网站建设还存在差距,部分单位的基本信息还存在缺项、漏项,部分单位未按通知要求更新信息,内容还不全面。
(二)整改措施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2.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加强对门户网站发布、微博微信发布、短信推送、公开栏粘贴等各类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校对、审核、把关,减少错字、漏字、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要求部门定期对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及时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县政府办信息股进行整改。
3.规范公开机构职能及内设股室基本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范化的要求,规范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定期对部门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更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