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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9年11月22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司法局    点击:[]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牟定县人民政府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8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有力。一是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了由县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及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两次听取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困难问题。4月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牟定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4月,制定下发《牟定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州级《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以及《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对县级各部门、乡镇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强化督促检查,州、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实际,下发了《2018年牟定县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及《2018年牟定县县级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度也将全县行政执法暨法治政府考核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内常务会议学法3次,对《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推进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成效初显。一是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体制试点改革进程县政府领导、州法制办领导及工作人员先后4次到新桥镇、江坡镇指导帮助综合执法和委托执法工作,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依法行政专项工作组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压实7家县级执法部门指导责任,加快推进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办理工作。1—12月,江坡镇办理2件委托执法案件、新桥镇办理综合执法案件2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按照云府法明电[2018]8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244名人员进行统计上报,及时协助办理证件。认真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考试系统管理和运行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做好全县618名执法人员完成数据录入及审核申报工作。积极参加州级组织的法制督察培训,全县5名人员取得法制督察证。

(三)遵循决策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对《牟定县与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签订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茅州古城投资协议》《汽车分解项目框架协议》《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协议》《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供排水公司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PP项目》等22项重大决策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二是加强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牟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制度的贯彻实施,年内全县组织《关于举行调整牟定县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牟定县巡回出租汽车价格》《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3场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依法保障行政权力运行。三是认真落实省州法制部门牵头的“六个一”便民行动落实“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进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四是强化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六个一”便民行动、落实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制定出台《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四)严格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法定程序,年内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通知》及《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贯彻执行“三统一”制度和全县规范性文件的自检自查纠错机制。年内废止《牟定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1件,对《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州级要求,认真开展了“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减证便民”、“营商环境”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采取部门自查与相关部门清查、法制办审查的清理方式,清理结果表明牟定县未制定过以此类与上位法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及时有效反馈省州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相关征求意见函的工作对《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云南省楚雄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草案)》等10件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修改的建议意见按时上报。同时积极配合关于《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办法》、国家卫计委法规司开展卫生政策法规宣传推动立法的访谈座谈工作、云南大学调研团队到牟定实地开展农民工劳动力及务工情况调研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工作。以今年4月被确定为省政府基层立法16个联系点之一为契机,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2018年8月制定下发《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县长任组长40家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县遴选20名具有较长基层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基层立法信息员和联络员,选择7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委会(社区)作为立法调研点,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为省州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和建议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4月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7月组织县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法院、检察院的个别法官、检察官对4家县级执法部门120件案件进行集中抽查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件35、行政处罚案件85件)优秀卷76卷、合格卷40卷,不合格卷4卷。优秀卷率达63%、不合格卷率达3.3%,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由评查人员面对面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评查结果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同时,配合州级评查组抽取全县31件案件进行评查,召开反馈会通报问题,并及时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和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目前,全县多数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行政处罚限制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未制定相关自由裁量规定的单位均一律使用州级对口部门规定,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得到进一步监督制约。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按照要求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部门法制人员、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的作用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执法作出前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六)健全顾问制度,法律把关作用充分显现。一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政府严格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县级各执法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部门法制机构专业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全县71家党政机关(含7乡镇)、人民团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覆盖率达100%,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由“装饰墙”向“防火墙”转变。二是做好法律顾问后续规范工作。鉴于部分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到期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做好选聘或续聘巩固工作,确保全县法律顾问全覆盖的成效。并按《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律审查意见书参考格式的通知》规范了法律意见书面格式工作。

(七)加强案件办理,行政矛盾争议有效化解。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全县各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各复议人员做到真学、真懂,不断提高融会贯通的应用能力。1至12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结3件。积极做好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4件的答辩工作。严格向州行政复议办公室报送备案,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报告。认真办理行政诉讼,1-12月,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行政诉讼政府分管领导均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据统计,2018全县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调解案件1461件,调解成功1394件。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县政府及县级部门法定文书受理机构公示工作。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有效防止和纠正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八)强化培训宣传,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9月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班,全县33家县级执法部门、7乡镇320余人参加培训,对新修改的《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实务》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围绕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9月组织22家县级执法部门,在县中园东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次。积极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应诉人员、执法资格系统培训,推进执法资格系统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应诉人员行政应诉技巧。二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年内上报依法行政信息及典型案例22篇,采用信息6篇;典型案例2篇。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地址、电话等,对群众所举报的执法问题及时调查。积极参与法治县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全县取消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9项,保留175项行政审批,县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6个,预算中介费用42.80万元,中选中介服务费332.07万元,节约资金90.73万元,节约率21.46%。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梳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267项,完成国务院随机抽查标准要求;强化“在线监管,坚持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实现与国家在线监管平台全面对接,1-12月受理项目386项,总投资达195.77亿元。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办理速度,1-12月网上大厅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72408件,办结72408件,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不明确,成效不明显。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随着法治政府的深入推进,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畏难情绪严重,甚至有个别执法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三是综合执法、委托执法执法能力还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各单位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常务会议学法,认真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思维,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工作制度。

(二)深化综合执法及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做好江波镇委托执法和新桥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乡镇执法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实现有效执法。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要求各乡镇、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提升法律顾问机制运行活力。针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研究制定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办法,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成效。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认真整改州、县案卷评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减少行政违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继续推进《牟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相关应诉要求。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工作,以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坚持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及报告制度。坚持和强化政府常务听取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快任务工作落实。每年按要求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七)加快推进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以第一批省政府基层立法点为契机,继续围绕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好工作谋划,加大与省、州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支持,将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做出更大的实效。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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