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主要负责人:普文尧
三、办公时间:8:00-11: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牟定县共和镇白塔路110号(原职中院内)
(2)办公电话、传真:0878-5211009
(3)通信地址:牟定县共和镇白塔路110号(原职中院内)
(4)邮政编码:675500
(5)电子邮箱:mdxlyjbgs@163.com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十)指导牟定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州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划转事项以《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备忘录》为准。
2.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六、行政领导分工
姓名:普文尧
职务:局长
分工:主持县林草局行政工作。
分管监察、审计、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人职责。
姓名:周绍荣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和草原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法、建议提案办理、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残联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林火监测中心、草原与天然林管理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应急、民政、人社、乡村振兴、人民武装、消防、残联等方面工作。
姓名:杜晓丹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自然保护地管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退耕还林还草、林木种苗、森林县城创建、美丽县城、爱国卫生、疫情防控、街长制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营林营草工作站(县林草技术推广站、县林草种苗质量检验站)、退耕还林办公室。协助局长分管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医保、教育、卫生健康、民宗、地震、妇儿工委等方面工作。
姓名:杨永堂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源监测、森林督查、森林病虫害防治、林草改革发展、林草产业、规划财务、统计、审计稽查、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森林资源管理股(林草资源监测站)、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股(飒马场木材检查站)、林长制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科技与产业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发改、工信商务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财政、审计、税务、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政策研究、法治、供销、搬迁安置、金融等方面工作。
姓名:陈继成
职务: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分工:协助杜晓丹副局长抓好森林县城创建工作,负责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面工作,分管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森林旅游开发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姓名:丁宏海
职务: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分工:协助杨永堂副局长抓好法治建设,负责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面工作,分管信访、禁毒、平安林区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姓名:毕应安
职务: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局长
分工:协助周绍荣副局长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全面工作,分管食品安全、河长制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文秘、会务、机要、宣传、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综治维稳、后勤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009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工作职责:
1.承担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承担普法、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
3.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4.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5.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
6.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61
(三)生态保护修复股(牟定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2.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
3.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4.承担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荒漠化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
5.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6.承担牟定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联系电话:0878-6037065
(四)森林资源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2.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
3.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4.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5.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6.指导基层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61
(五)草原与天然林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3.负责退耕(牧)还草有关工作。
4.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5.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72
(六)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管理股。
工作职责:
1.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2.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3.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
4.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6.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7.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8.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71
(七)湿地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2.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3.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67
(八)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股。
工作职责:
1.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
2.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3.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4.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
5.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56
(九)科技与产业股。
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2.承担林业和草原行业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和农村林业草原科普工作。
3.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
4.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5.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6.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7.组织指导林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和加工,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联系电话:0878-6037070
(十)规划财务股。
工作职责:
1.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
2.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
3.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
4.管理监督中央、省级、州级、县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
5.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项目资金。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
7.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8.负责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878-6037063
(十一)人事股(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2.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60
八、下属事业单位
(一)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2.履行对化佛山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下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教育。
4.负责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验示范,制止破坏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并配合对案件的查处。
5.负责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管理和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6.对保护区内森林火灾隐患的防范和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上报、扑救。
(二)白马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工作职责:
1.负责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2.履行对白马山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下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教育。
4.负责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验示范,制止破坏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并配合对案件的查处。
5.负责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管理和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6.对保护区内森林火灾隐患的防范和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上报、扑救。
(三)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
工作职责:
1.负责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2.履行对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下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教育。
4.负责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内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验示范,制止破坏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并配合对案件的查处。
5.负责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管理和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6.对保护区内森林火灾隐患的防范和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上报、扑救。
(四)牟定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检疫工作。
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
3.依法履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病虫害行政执法。
联系电话:0878-6037064
(五)牟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牟定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牟定县林业和草原种苗质量检验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绿化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成效评估、检查验收、建档立卷、信息调度和技术培训工作。
2.负责国有林场相关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基础及开发应用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4.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普宣传、实用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科技合作、技术咨询等工作。
5.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及项目的实施。
6.负责林草良种的选育、审定、试验示范和推厂工作。
7.承担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8.为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
9.组织实施林草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65
(六)牟定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牟定县飒马场木材检查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研究评价工作。
2.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数据库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更新工作。
3.负责审核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质量。
4.负责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情况,为林业草原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5.负责全县木材检查站的业务指导、监督。
6.负责全县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储运中转、林政稽查等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37056
(七)牟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方针政策。
2.规划并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资金使用效果。
联系电话:0878-6037073
(八)牟定县林火监测中心
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响应、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
2.组织、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
联系电话:0878-521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