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工作队伍。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站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股室(站所)按照县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形成或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公开。
三、规范报送程序。各股室(站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等工作,并及时将领导审批意见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