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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18年08月22日   作者:   来源:江坡镇卫生院    点击:[]

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牟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进行公开,并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职能,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3、乡镇卫生院对聘用的人员,以岗位绩效和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绩效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将医务人员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6、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7、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8、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9、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0、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国家及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

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5、儿童保健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检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开展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三)、卫计行政管理职能

1、负责本乡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

2、受卫计部门委托依法对本乡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进行卫生行政管理和监督。

(四)、完成卫计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末人员编制数为22人,全部为事业人员编制,实有在职人员17人,缺编5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2,972,03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431.36元,占总收入的82.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507,599.7元,占总收入的17.0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总收入比上年2,587,443.73元增加384,587.33元,增长14.86%。收入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人员经费及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投入加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2,972,031.06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131.06元,占总支出的98.66%;项目支出39,900.00元,占总支出的1.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比上年2,587,443.73元增加384587.33元,增长14.86%。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2,131.06元。支出比上年2,391,743.73元增加540,387.33元,增长22.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00.00元,支出比上年195,700.00元减少155,800.00元,降低79.61%,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减少。

(三)支出分科情况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39,900.00元,支出39,900.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81,072.00元,支出81,072.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240,000.00元,支出240,000.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4)“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6,152.44元,支出6,152.44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5)“2100302乡镇卫生院”收入2,286,128.34元,支出2,286,128.34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16,072.00元,支出116,072.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54,476.28元,支出54,476.28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148,230.00元,支出148,230.00元,决算数占财政拨款数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9,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2016年政府工作绩效奖励;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22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56,67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8,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07.00元,支出决算为4,50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07.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38.00元,下降5.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00元,下降5.0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50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支出比上年0元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90,443.56元,其中,流动资产702,627.07元,固定资产1,462,10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91,311.99元,无形资产34,4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059.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11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57,548.46

669,731.97

1,462,104.50

767,245.00

694,859.50

1,591,311.99

34,40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1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牟定县江坡镇卫生院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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