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县委管理和委托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和委托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考察审批县级局(办)政工、人事科长、乡镇党政办主任的任免事宜;组织实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手续。
3、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
5、承办县党代会、政协会的有关工作及各级代表(委员)的推选考察工作。
6、负责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对全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行宏观指导。
7、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
8、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专门人才和新世纪科技带头人。
9、负责对全县确定干部党员党籍党龄和落实干部政策的宏观指导与案件审理。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等方面的问题,查办有关案件。
10、负责县级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和全县参照管理工作的指导。
11、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2、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和出版工作。
13、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14、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管理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15、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牟定县委组织部属县委工作部门,设领导职数副处1名,正科1名,副科4名,核定编制17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牟定县委组织部属行政单位,内设股室9个;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2人,机关公务员15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中共牟定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中共牟定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6年年预算总收入256632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6327.28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分析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566327.28元,其中:基本支出1591927.28元,占总支出的62.03%;项目支出974400元,占总支出的37.9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1908.1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2329元占基本支出的94.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0,753.16元占基本支出的5.2%。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4,4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实际工作据实核销。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牟定县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总额11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5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00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附件:牟定县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