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拟订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负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更改初审工作,审核和审批有关宗教事务。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负责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7.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8.承办牟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为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3.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增强治理能力。
4.认真落实组织路线,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示范创建办、民族股、宗教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924,627.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4,627.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48,717.6元,增长210.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48,717.6元,增长210.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通过多方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省州下达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344,905.68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661.03元,占总支出的21.64%;项目支出7,322,244.65元,占总支出的78.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07,706.05元,增长207.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925.24元,增长4.38%;项目支出增加6,222,780.81元,增长565.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度内补发了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随之增加;二是由于本年度省州项目资金下达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也相应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2,661.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1,819.59元,占基本支出的9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841.44元,占基本支出的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2,244.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贸易企业贷款贴息补助1,515,300.00元,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54,922.64元;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办公设务购置资本性支出5,160,155.39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1,866.6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3,03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相比增加6,215,839.43元,增长204.66%,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度内补发了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随之增加;二是由于本年度省州项目资金下达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也相应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5,98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4%。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及单位运行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29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2,85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保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农林水(类)支出583848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0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7%。主要用于民贸易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6.住房保障(类)支出113,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800元,支出决算为26,88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53.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27.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2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800元,支出决算为26,88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5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内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度内公务接待较上年有所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978.88元,下降5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169.46元,下降3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09.42元,下降75.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度内公务接待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及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省、州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调研、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二是外县、乡镇及村委会到我局交流、协调民族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41.4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93.26元,增长3.52%,增加主要原因:由于年度内省、州下达项目数比上年增加,示范创建等工作任务加重,所以机关运行各块经费相应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办公费24,892.07元,印刷费4,946.67元,水费991.9元,电费1,864.03元,邮电费200元,物业管理费480元,工会费16,513.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3.33元,其他交通费8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258,021.77元,其中,流动资产32,748.77元,固定资产1,225,2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5,31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
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