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和《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补充公告》,已经完成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现将拟聘用人员344人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反映(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8—3389685,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2栋610室;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878—3389382,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73号)。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并签署或说明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地址、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我们将严格为反映情况的人员保密。
附件: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