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牟定县戌街乡戌街村民委员会花园村民小组,共和镇金马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波居民委员会邹城村居民小组,新桥镇有家村民委员会第五、第十三村民小组,江坡镇龙排村民委员会龙排第一、第二、第三村民小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6.6112公顷。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科教文卫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由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地块一)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地块二)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地块三)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地块四)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地块五)
牟定县2022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地块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