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 >> 牟定县戌街乡 >> 其他重点信息 >> 正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第11号

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红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戌政罚决字202411

违法事实

违法使用林地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处罚机关

戌街乡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1.责令限202412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17597.63X1=17597.6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9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上一条:土地“转”起来 乡村“旺”起来
下一条:打好“四力组合拳” 形成“招引聚能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