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街乡广大父老乡亲: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更不是保健食品,其主要成分乌头碱对人体毒性极强,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毒性是砒霜的百倍,炖煮等普通加工方式无法完全破坏其毒性。为避免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草乌、附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邀约他人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造成中毒事件发生的,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民事责任,情形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农(集)贸市场非法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和制售膳食、泡酒。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家庭自制的含有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的外用药酒,应当标识清楚并妥善贮存,防止误饮误食导致中毒的情况发生。
五、如因疾病确需服用,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六、若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当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或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一定不要采用民间不科学的土方法自行解毒,同时,保存剩余食物及呕吐物,供医疗救治参考。
七、请广大父老乡亲进行监督,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戌街乡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78—533102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广大父老乡亲要加强自我防范,倡导科学健康饮食,自觉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有人擅自煮食或饮用时要坚决劝阻,谨防中毒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