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第08号
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作者:戌街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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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宇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6590505833N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戌政罚决字﹝2024﹞08号 |
违法事实 |
违法使用林地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
处罚机关 |
戌街乡人民政府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2024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3544.60元X1倍=3544.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21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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