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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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政罚决字〔2024〕01号)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江坡镇    点击:[]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政罚决字〔2024〕01号

违法事实

违法使用林地

处罚类别

罚款、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罚机关

江坡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1.责令2024年0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罚款768.3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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