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9月20日17时30分
主送单位 |
七乡镇人民政府、县防灾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
预警类别 |
强对流 |
预警级别 |
蓝色(Ⅳ级) |
影响范围 |
七乡镇 |
影响时间 |
9月20日至9月23日 |
灾情概要 |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强对流气流共同影响,9月20日-23日我县将出现小到中雨天气,降水伴有雷电、大风、短时强降水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可能性较大。请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发生。 |
有关预防预警及应急措施建议 |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请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降水过程气象灾害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自然灾害防御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底线思维,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责任“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强监测研判,及时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加密监测频次,精准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号,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过程,随时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扩大预报预警信息发 |
有关预防预警应急措施要求 |
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QQ等新媒体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降水预警信息,提醒有关企业和个人合理安排生产、出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特点,立即安排部署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防汛减灾重点隐患点和薄弱环节的值守和巡查,切实做好降水灾害的防御。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坚决杜绝漏岗、脱岗现象。要确保信息畅通,遇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
防 御 指 南 |
1、由于我县前期累计降水量大,需加强防范持续降雨和强降雨可能引起的山洪、地质灾害。 2、强降雨可能伴有雷电、大风和冰雹天气,需关注强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对交通运输和城市运行的不利影响。 |
抄送:州防灾减灾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注:1.请各乡镇、县防灾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通知到下辖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和重点防控单位,并通知做好相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如发生自然灾害,请将受灾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0878-5211141传真:0878-52217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