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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审批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破解改革瓶颈,攻坚克难,创新改革举措,彰显改革成果,努力营造助推牟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优质、高效、便利营商新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州密集出台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政策,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突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撬动“放管服”改革,以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和担当精神、务实作风,自觉扛起推动改革责任,构建思想认识上“一条心”,推动工作上“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力争在便民利企、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提高服务质量上,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干出新业绩,确保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改革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改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营商环境提升的“当头炮”、培育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着力研究改革难点、破解改革堵点,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攻城拔寨”的恒心,解决体制障碍和机制弊端,凝聚改革共识,努力营造高质量、优氛围的改革新环境,全力支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一)强化举措创新抓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1+1+5+4”营商环境建设政策体系(即:实施1个意见《楚雄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1个条例《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5个机制(高位强势推进、工作情况报告、联席会议、督导考核、表彰激励)及4个10条(优化营商环境10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10条、加快扩大招商引资10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10条))和《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牟定县优化营商环境10条>的通知》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营商环境建设体系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政策相融合,立足部门、行业实际,各司其职,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一张网”审批、套餐式审批服务工作,以注入源泉的新政策、构建宽进严管便捷的市场准入新环境,利用新思维,采取新举措,保障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协调配合抓改革。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制度的通知》(牟政办发〔2019〕47号)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理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目的意义,强化“审管分离”“审管协同”“审管联动”,破解“以批代管”“以管代批”的传统思维和“谁批谁管”的认识误区。

一是强化“审管分离”责任。已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的122项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职责和监管责任仍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特别是涉及年度校验的,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识到位,主动作为,避免监管失职,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是强化“审管协同”联动。为保证许可事项审批的合法性、时效性,2019年4月9日县行政审批局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牟定县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备忘录》已明确需要现场核查、检查、勘察、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前期工作的事项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时限要求内负责完成,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领导,积极主动派员、不折不扣的予以支持配合,严禁出现“打太极”、“绕圈子”等不利于改革推进的障碍、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审管联动”配合。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存在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联系,要改变“以批代管、以管代批”的思想,县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完善相互监督、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改革。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审管分离”后的监管责任落实,抓好监管工作,确保划转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三)强化专网整合抓改革。目前,县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业务对应众多部门各自的业务系统,分属国家部委、省、州、县四个层级,大多数是内网、专网等。县级各有关部门在专网管理过程中,要充分授权县行政审批局所使用的审批业务系统,不得以账号受限、人员身份限制等人为因素设障,着力破解审批顺畅的瓶颈,确保审批高效、快速开展。

(四)强化信息互通互联抓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随着简政放权深入开展,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将被逐步取消,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将简化审批程序、审批标准。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事项调整及简化审批标准等情况,及时有效衔接县行政审批局,保证优民便民惠民措施有效落实。凡涉及与审批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行政主管部门要同步推送县行政审批局并函告参训,做到政策互通及时、业务培训到位。

(五)强化权责规范抓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后,通过梳理调整,全县34家县级部门和7个乡镇保留行政职权6785项,涉及责任事项51050项、追责情形44289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做好州级部门下放、取消事项的调整,及时将变化事项情况报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局政策法规股),开展调整、变更工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着力推行“一表两单”明确责任范围,晒出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查问效,动真碰硬推改革

按照李克强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不能搞形式主义、花架子”的工作要求,下步改革推进工作中,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问效机制,采取环节倒查、责任倒查,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力、对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的;对不配合、不支持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和县行政审批局已经推送协办、联审通知的,对协办、联审工作置之不理、敷衍塞责的;将启动执纪问责,要勇于啃下改革的“硬骨头”,以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保障改革取得新实效。

四、强化宣传,努力营造改革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大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在全县形成知晓和关心、支持全面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在推进改革中形成的新成效、新举措、新经验,及时报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局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5225352;电子邮箱:1195146755@qq.com

牟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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