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孙志芳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孙志芳,女,38岁,牟定县人民医院职工。
2023年1月2日10时50分左右,孙志芳在牟定县人民医院功能科彩超三室为一名病人做B超检查时,突然摔倒后昏迷,牟定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当天送到楚雄州人民医院治疗。孙志芳此次事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孙志芳该次事故不予认定或不予视同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孙志芳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
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