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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情况报告(2022年上半年)

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楚发改法规〔2021〕20号)要求,现将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2022年上半年基层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公开力度

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底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招标公告(采购公告)等信息65条,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网站上共发布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合同公示等信息218条。

(二)加大宣传力度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在项目进场交易咨询时,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认真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方认真履职,严格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确保合理设置投标资格、评标办法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标准目录”要求的内容及时公开信息;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项目进场登记、场地预约、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布4个环节严格审核,资料齐全2小时内受理完成,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并允许容缺受理。信息发布完成后,及时检查发布信息的完整性,有无错别字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围绕: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保证金代收代退、开标纪律、规范开标等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县级部门不重视。

部分县级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对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的电子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内容审核不严,流于形式,设置的投标资格、评标办法(条款)不合理,提交的公告内容有错字、别字等。

(二)行业监管职能存在差距。

部分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在招标过程中不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不表态、不解决,给招标、评标举报、投诉埋下隐患;部分县级行业监管部门派出的监管人员能力不强、素质不高,不熟悉监管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职。

(三)招标人信息公开不及时。

部分县级招标人合同签订不及时,在中标结果发布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导致合同公示不及时或超期公示。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不良行为记录惩处力度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办法意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对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适时约谈代理机构负责人或通报给中介超市、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使招标人在选择代理机构时有了参考依据。

(二)积极推进集中监督管理

抓住县政协对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情况开展调研的有利时机,下步积极配合,整合住建、交通、水利等各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管职责到县发改局,成立以县发改局牵头的牟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集中监管机构,构建高效、顺畅、专业的招投标大监管格局,统一授权监管,解决监督缺位、监管混乱、同体监管等问题。

(三)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根据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县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认真研究落实全县招投标工作具体任务、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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