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5392660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1 |
王兰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县供销社院内) |
云(2024)牟定县不动产权第0002606号 |
李丕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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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