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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刘武

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刘*对坐落于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百货公司院内)内的房屋申请继承登记,〔原产权人刘*林、陈*芬;不动产权证号: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1530号、牟国用(2000)字第197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5.9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4.26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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