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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杨树发)

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杨树发 彭绍梅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云(2019)牟定县不动产权第0001110号 NO:53000959605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北路天湖名城

四、不动产建筑面积98.630㎡,分摊土地面积:18.810㎡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34年4月22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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