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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彭*)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作者:李彦军   来源: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 彭*(身份证号码:5323************22)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国用(2014)字第0112号、牟房字第(11097)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东兴路化湖印象

四、不动产单元号:5323**********************44

五、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结束前(2023年3月4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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