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李*宏(身份证号码:5323************56)
谢*琼(身份证号码:5323************40)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云(2018)牟定县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 NO.53000461060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中园综合市场
四、不动产单元号:5323**********************01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3年1月28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