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高*顺)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权利人:高*顺(身份证号:532323********71)
一、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集用(97)字第07-07-101号
二、 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牟尼村民委员会纸房**号
三、不动产权籍号:
四、调查表号:007-07101
五、宗地面积:304.90㎡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2年11月15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