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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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汝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郝家河村 |
532323102215JC00028F00010001 |
宗地面积:182.65㎡ 建筑面积;237.3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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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长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郝家河村 |
532323102215JC00027F00010001 |
宗地面积:187.76㎡ 建筑面积;236.8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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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新桥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联系电话:0878-5360527。
审核人:袁保才
牟定县新桥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