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示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9月 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胡明武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黄莲塘村10号 | 532323101005JC00021F00010001等3处 | 宗地面积235.25㎡房屋建筑面积340.3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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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起云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