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仅需在现有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进行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仅包含设备安装,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运输车辆等燃油废气及设备安装时打孔粉尘。 为减缓施工废气影响,环评要求对设备安装时主要产尘节点采取遮挡、湿式打孔等减少施工期间废气产生。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为进一步优化环境,减小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①降低设备安装噪声,选用低噪声安装设备,尽量避免切割、敲打等环节,安装前充分沟通安装步骤,减少施工时间。②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尽量减少碰撞声音;提倡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尽量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③降低施工交通运输噪声,车辆进入场地道路或路过敏感点时应限速,减少或杜绝鸣笛。 在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上噪声治理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后,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即可消除。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设备包装废物,其主要类别可分为废塑料、废纸壳、废木头以及废金属,以上包装废物经收集后可出售资源回收部门回收,无法回收部分作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注塑机间接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注塑机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池降温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通过飒马场污水管道排入凤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聚丙烯颗粒投料粉尘、注塑和纸袋涂胶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污染物。其中聚丙烯颗粒投料粉尘、注塑环节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污染物、纸袋涂胶环节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污染物均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次通过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集气罩未完全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项目排气筒高度未超出周边200m范围最高建筑5m以上,因此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50%执行,即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限值的50%要求,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50%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仅昼间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4.0~54.8dB(A)之间,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生产设备购买低噪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安装在室内;②优化设备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处。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在厂区内设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项目注塑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原料包装及布袋除尘灰经收集后交资源回收部门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期交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