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设置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统一收集依托原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及少量装修废气等。 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粉尘防治:①物料运输采用封闭措施;物料堆存于已建厂房内,避免堆存于厂房外空地上;②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③采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④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排放较分散,为无组织排放;在装修过程中尽量选用环保系数达标的装修产品,装修完成后加强装修区域的通风。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②厂房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③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④施工企业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位置填埋,废包装材料和废弃施工材料进行简单分类,能够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桶,与原有项目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综上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较少,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去向明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扩建完成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锅炉依托原有项目已建成的1台2.5t/h的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经水膜除尘设备(碱液水膜脱硫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后经1根高度为30m的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安装抽油烟机处理后引至室外屋顶排放;项目运营期炼油房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管道引至室外屋顶排放;项目运营期设备设施、生产场所等产生的异味、氨及硫化氢等具有浓度低、产生量少等特点,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在49.56-58.43dB(A)之间,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生产设备购买低噪设备,安装在室内;②风机安装消音器降低噪声源强;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员工道德素质,禁止“大声喧哗”;④夜间不运营,正常生产期间,尽量关闭门窗,减小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豆渣使用包装袋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附近农户或畜禽养殖场;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牟定县隆兴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有机肥使用;废弃包装物(纸箱、塑料及碎玻璃等)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废品站,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灰渣及除尘灰经收集后作为牟定县隆兴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有机肥使用;软水处理废活性炭及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碱液水膜脱硫除尘沉淀渣清掏后转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