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环境保护公示 >> 正文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楚雄京正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45万吨年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年05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电话: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楚雄京正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45万吨年沥青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牟定县戌街乡碗厂村委会工业园区十字路山

建设单位

楚雄京正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在牟定县福兴砂石渣加工厂厂区西侧空地内进行本次项目建设,建设1座沥青拌合楼、2处沥青储罐区(2容积为150t/个卧式储罐)、1处骨料配料区,配套150m3快热节能沥青加温罐和150t卧式重油储罐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生活区依托牟定县福兴砂石渣加工厂已建生活区,不再单独建设,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91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设置容积为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依托使用牟定县福兴砂石渣加工厂已建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菜地施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及少量装修废气等。

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粉尘防治: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及时处理、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防尘网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的噪声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到戌街乡政府所在地,与戌街乡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综上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较少,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去向明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采用规范中的可行技术进行处置,处置后的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菜地施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筛分、搅拌、沥青存储罐及快热节能沥青加温废气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喷淋塔除尘+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骨料烘干、沥青存储罐快热节能沥青加温罐及干燥筒重油燃烧废气设置废气收集设施+袋式除尘设施+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沥青混凝土,根据生产需要进行生产,仅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昼间东面、南面和西面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北面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4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采取设备减振,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④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8:00 时段)进行生产运营,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除尘器灰斗收集的除尘灰配套1台调湿设备,除尘器灰斗卸下的除尘灰直接输送至调湿设备加水调湿后,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矿粉筒仓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废水循环池沉渣经定期凊掏达到一定数量后清运至指定的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运至厂区10m2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UV灯管运至厂区10m2危废暂存间废UV灯管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采用桶装运至厂区10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到戌街乡政府所在地,与戌街乡生活垃圾统一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2024年6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2024年5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