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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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云南正异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清洁能源绿色燃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庄三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正异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工业园区庄三片区,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租用位于牟定县工业园区庄三片区的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办公楼、厂房及闲置用地,新建生产车间、门卫室以及循环水池、雨污管网等环保设施。项目甲醇罐区设置5个甲醇储罐,其中4个对外购甲醇进行储存,1个为调配罐,添加部分辅助剂调和后形成成品燃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做好甲醇储罐的密闭和甲醇装卸转运、成品油装桶废气回收装置等工作,确保外排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或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多外环境影响;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营期甲醇灌区清洗产生的废液、废渣及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做好甲醇灌区、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