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在户籍地办理,监护人陪同未成年人到派出所办理,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
二、首次省内异地办理:
(一)年满16周岁,需提供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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