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2024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楚雄州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未认领计划备案表 |
地区 |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未认领原因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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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州公安局 |
对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
联网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情况;制定、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检查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情况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10户 |
2024年2月 —8月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
州、县市级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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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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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地产市场监管 |
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2户 |
2024年1月-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1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修正,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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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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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州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
交通运输企业、全州在建地高项目 |
交通运输企业不低于10户、全州在建地高项目3户 |
2024年1-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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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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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州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检查 |
公路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单位 |
不低于30% |
2024年1-11月 |
现场检查、实地核查、日常巡查 |
《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三十五条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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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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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州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不低于30% |
2024年1-11月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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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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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州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经营状况,生鲜乳质量安全 |
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 |
县市级自行制定 |
2024年3月—10月 |
实地检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仅禄丰市开展抽查,其他县市无监管对象。 |
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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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州水务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检查 |
对已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2022-2023年度许可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4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省、州(市)、县(市、区)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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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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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招投标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4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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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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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州水务局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新技术、新材料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2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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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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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洪水影响评价检查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涉河建设项目的市场主体 |
3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 号)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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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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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涉河项目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省及州水务局2022-2023年度许可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5%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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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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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坝顶兼做公路检查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在建的坝顶兼做公路的市场主体 |
2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厅权责清单》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对在建大坝的行政检查 |
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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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检查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市场主体 |
4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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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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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检查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农业灌排工程设施的市场主体 |
4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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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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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州水务局 |
坝顶兼做公路检查 |
对坝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在建的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市场主体 |
2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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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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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坝顶兼做公路检查 |
对坝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已建的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市场主体 |
2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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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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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市场主体 |
4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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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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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农村饮水供水工程及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市场主体 |
4户 |
2-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州、县市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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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辖区内无监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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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州卫健委 |
采供血机构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展执业的情况;3.疫情管理的情况;4.血源管理的情况;5.实验室管理的情况;6.血液包装、储存、发放的情况;7.医疗废物处理的情况等。 |
全州辖区内采供血机构 |
25% |
1-11月 |
现场检查 |
《血站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 |
国家统一下达抽查任务,州、县市分别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实际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 |
我县没有采供血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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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州卫健委 |
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展生产的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情况;4.原材料卫生质量情况;5.生产过程规范情况;6.产品质量控制情况;7.进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情况等。 |
全州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15% |
1-11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等 |
国家统一下达抽查任务,州、县市分别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实际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 |
我县没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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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涉及饮用水卫生 安全产品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组织生产的情况;3.产品配方原料、生产工艺、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报告、生产检验设备、生产环境、仓储、索证、生产地址、产品标签标识、生产用水、生产车间布局、从业人员培训、个人卫生等情况。 |
全州辖区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 |
10%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 |
1-11月 |
现场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 |
国家统一下达抽查任务,州、县市分别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实际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 |
我县没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